规章制度

规章制度

浙江外国语6600公海彩船登陆省级一流学科“化学”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



化学已列入十三五省高校一流学科(B类),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科建设,做好本学科工作,推进学科科研上一个台阶,确保学科建设经费高效合理使用,为学科老师在科研环境、设备条件得到较好的改善,同时使学科的学术更加浓郁,学术水平更上一层楼,以便顺利完成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中的各项任务,实现建设目标,参照原“十二五”《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》、《浙江外国语6600公海彩船登陆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》及一流学科建设、国家及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

第一章 建设目标、原则和任务
  

第一条  建设目标:经过一流学科的建设,造就一支高水平的专业教师队伍,提高发表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,高质量地完成一批省部级重大、重点科研项目,多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立项,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,取得一定的社会、经济效益。在一流学科建设的指导下,建设一个高质量的应用化学本科专业,并使学科有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成为应用化学硕士点,把学科建设成有特色、有影响的省级一流学科,成为我省应用型化学人才的培养基地和应用性科学技术研究基地。

第二条  建设原则

1. 根据学科现有条件,在符合学校发展方向的大背景下,发挥学科自身特色,凝练学科建设方向,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。

2. 突出创新,强调实用。

3. 发挥资金使用效率,学科经费严格按照省、校各级管理部门精神的要求规范管理。经费重点支持能保证学科建设目标完成,学科水平得以提升的学科成员科研项目,使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率最大化。

4.建立年度计划、年度报告制度,保证学科建设质量,提升建设水平。

第三条  建设任务

1. 经过一流学科的建设,使学科成员在职称结构、年龄结构、学位结构方面不断优化、研究方向进一步整合和优化。积极引进、内部吸收化学或化学相关、交叉专业的优秀人才加入化学一流学科。

2. 积极开展科学研究,提高科研水平。积极申报并承担省级重大、重点科研项目,多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,承担服务于社会经济的产学研课题,为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。大力培育标志性的科研成果,解决经济建设、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。

3. 努力提高教学水平,保证国际化应用人才的培养质量。加大对6600公海彩船登陆考研、科研创新项目、各类国家及省级化学(含化学相关)学科竞赛的奖励性资助。

4. 加强学术研究基地建设,申报省级化学科研创新平台。

5. 定期开展学术活动,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,不断扩大对外交流。

 

第二章 组织实施

 

第四条  成立相应的学科建设秘书处、学科学术委员会。

第五条 

1. 学科建设秘书处负责学科的日常管理工作,包括:学科建设规划编制、学科对外宣传、学科年度计划编制、经费预算、年度总结、经费使用监督等事宜。

2. 学科学术委员会:

A、成员:学科负责人、正高以上的核心人员。

B、职责:学科发展方向决策、重大项目申报指导、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学科内部批准。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第三章 经费的使用与管理

第五条  化学一流学科的经费分省拨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二部分。根据文件规定,学科在建设期内省拨经费:170万元,校配套经费:根据学校财力及上级规定而定(因没有明确的数量,故本规定中不体现)。使用期限:2016年至2020年。
  第六条  根据省、学校有关一流学科经费管理的文件精神,一流学科建设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实验室建设、队伍建设、学术交流、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运行等方面,结合学科特色和我校国际化要求等实际情况,经费用要用于以下五个方面:

1. 实验室建设经费:包括用于实验室改造和修缮、仪器设备购置和维护、图书资料购买等。参照原“十二五”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中理工类用于实验室建设的经费应不高于50%的比例要求,预算经费:70万元。